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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公告
標題 |
轉知有關公立學校聘任之長期代理教師(3個月以上),因故無法接受教育召集,可依規定向直轄市、縣(市)後備指揮部及後備服務中心提出免除本次召集申請案,請查照。 |
發布日期 |
2016/12/27 |
發布單位 |
人事室 |
點閱次數 |
593 |
詳細內容 |
主旨:轉知有關公立學校聘任之長期代理教師(3個月以上),因故無法接受教育召集,可依規定向直轄市、縣(市)後備指揮部及後備服務中心提出免除本次召集申請案,請查照。
說明: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12月21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050150347號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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